南韓外國人專用賭場營運商百樂達斯(Paradise Co Ltd)公司及兩位賭場兌換專員涉及約570億韓圜(約3億港元)的《外國匯兌交易法》違規案件,於本月16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中獲判無罪。
根據《外國匯兌交易法》第10條規定,外匯業務機構等在與客戶進行外匯交易時,須確認有關交易,以及相關支付或收款行為,是否已依法取得許可或完成申報。
據韓媒《朝鮮日報》報導,南韓檢方起訴了百樂達斯兌換員工甲,指控其自2022年6月起於百樂達斯賭場兌換所,替一名日本客戶兌換價值80萬港元的款項;其後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進行607次兌換,涉及約393億韓圜的外幣,但並未確認相關交易是否屬於需申報的對象。
檢方亦以該公司的兌換員工乙於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期間,共計209次購入177億韓圜外幣卻未進行確認為由提起公訴,並將其僱主百樂達斯公司一併起訴。
檢方主張,儘管海關總署每年均發佈相關指引,首爾海關亦已公告業者須遵守的事項,但百樂達斯並未妥善履行有關義務,僅以口頭方式向顧客確認,並不足以構成法律所要求的查核義務。
不過百樂達斯反駁指,長期以來賭場兌換櫃枱一直依循業界慣例,以口頭方式向顧客確認是否已完成申報,並透過公告等方式告知相關義務;且海關在2024年之前,從未要求業者確認及保存顧客的申報憑證,相關通知亦僅屬定期公告,對於制度變更並無明確說明。
法院闡明無罪理由時表示:「雖兌換人員有確認客戶護照等基本身份資訊的義務,但難以認定其負有確認客戶資金是否為本人所有之責任;此外,亦無法認定兌換人員在與客戶交易前,有義務確認客戶所持外幣的取得經過。」
百樂達斯公司對判決表示:「2024年海關定期檢查中,針對外幣兌換業者應盡的確認義務曾有爭議,因此才面臨審判」,並稱「此次無罪判決證實了公司的外幣兌換業務流程一直以來均屬合法營運」。
百樂達斯目前直接營運四間賭場,分別位於首爾的華克山莊(Walker Hill)賭場、仁川國際機場鄰近的百樂達斯城(Paradise City)賭場、濟州島的百樂達斯濟州賭場,以及釜山的百樂達斯賭場酒店。
業績方面,百樂達斯3月博彩銷售額為495億韓圜(約2.6億港元),按月大幅下跌44%,按年亦減少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