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亞洲電視前行政總裁盛品儒遺孀蔡一鳳入稟香港法院,控告著名影星趙薇前夫黃有龍於2016年在澳洲賭場欠下賭債,蔡一鳳自稱當時在綽號「洗米華」的周焯華在澳門開設的太陽城集團任職,並曾為黃有龍處理債務,又稱曾向黃有龍放債,指黃有龍欠其債未還,現追討逾億元款項。暫委法官鄺嘉彤昨日(6月30日)在高院頒下判詞,詳述被告黃有龍在償還該筆巨額賭債時,綽號「洗米華」的周焯華曾介入處理,而償還逾2.7億港元後,獲太陽城解除債務。法官指博彩信貸只能由持牌的太陽城批出及承擔風險,原告蔡一鳳雖曾參與處理黃有龍的債務,但職責僅負責拉客及安排借碼,沒理由會自行與黃有龍達成協議,認為原告人的證供完全不合商業邏輯,無法接納其證供,裁定蔡一鳳敗訴之餘,並需支付訟費。
判詞指出,案發時蔡一鳳擔任澳洲博企Crown Resorts(皇冠度假村)的市場營銷副總裁,職責是招攬高端客戶光臨皇冠經營的賭場,以及為客戶安排博彩信貸(借碼)。根據蔡一鳳在供詞上指,黃有龍在2015年2月光顧澳洲皇冠賭場時,曾要求向她「借碼」,但當時黃有龍已巨額債務在身,皇冠賭場不願借貸,並提議蔡一鳳找博彩中介人(疊碼仔)承擔風險。於是由澳門太陽城集團出面作博彩信貸。
判詞提到,該間由周焯華獨資的太陽城集團與蔡一鳳家族關係密切,蔡一鳳母親與表親Si Chong Su綽號「南哥」都是太陽城的重要投資者,而蔡一鳳雖然自稱為周焯華表妹,但實際兩人並無血緣關係。
其後由蔡一鳳、其母和表親牽頭,與太陽城達成口頭協議,向黃有龍借出4,000萬澳元籌碼,限3個月內還款,更以1澳元兌6.30港元的匯兌結算 ,逾期還款需向蔡一鳳繳付年率24%的利息。收到錢後,黃有龍在2月25日飛往珀斯皇冠賭場,在兩日內輸光4,000萬澳元籌碼,因此再要求借2,000萬澳元「搏翻身」,屆時再與蔡一鳳達成第二個協議,黃有龍最終亦賭輸最後的2,000萬澳元,累計欠蔡一鳳逾3億港元。
而事實上黃有龍曾償還款項,判詞中指,在2015年3月至7月2日期間,黃有龍以其公司「Wise Dragon Global Group Holdings Ltd」、其助理和黃有龍的個人名義,向蔡一鳳及其公司Marvella Group (HK) Limited一共還款1.43億港元,另外黃有龍在2015年6月再將3張6,000萬港元的支票交給蔡一鳳,作為貸款擔保。
由於黃有龍違約,蔡一鳳在同年7月28日填寫自己為收款人去銀行兌現,但遭彈票。除此之外,2015年8月,黃有龍將其朋友妻子Li Shuangtong的赤柱豪宅「富豪海灣」轉讓給蔡抵債,蔡與Li簽訂買賣協議,以7,000萬元購置豪宅,黃有龍其後向蔡一鳳支付1,000萬元後未付餘額,蔡一鳳須要再出錢。
在同年年底於周焯華介入下,黃有龍在2016年2月至11月向太陽城還清貸款共2.73億港元,獲太陽城發出解除債務契據。惟蔡一鳳強調當時的協議,黃有龍須就逾期還款向她支付年利率24%的利息。
然而黃有龍對其指控表示不同意,否認有與蔡一鳳達成協議,強調貸款由太陽城借出,並非向蔡一鳳借。黃有龍指太陽城沒要求「南哥」和蔡母還款,兩人也沒要求黃有龍支付逾期利息。黃有龍又表示在洗米華施壓下與太陽城協商還款,蔡一鳳在過程中有參與。就黃有龍向原告支付的1.43億元,黃解釋他認為對方會代還款給太陽城;而3張支票兌現前須提前通知黃有龍和其助手。至於赤柱豪宅,他會付7,000萬元予蔡一鳳置業,蔡一鳳代他還6,500萬予太陽城,500萬元當作答謝費,作為其的「新婚紅包」。
最後法官作分析總結時指,博彩信貸只能由持牌的太陽城批出及承擔風險,蔡一鳳的職責僅負責拉客及安排借碼,沒理由會自行與黃有龍達成協議,最多只是促成太陽城借碼的中介。法官直言,蔡一鳳的案情完全不合商業邏輯,無法接納其證供。法官也引用周焯華與蔡一鳳於2019年的訊息,「利息追討應該是出資方的權益,也即是皇冠和太陽城,你當時是在皇冠打工,在皇冠沒有追討利息的情況下,你用甚麼身份去代表資方追究呢?如果追回來利息又是屬於誰?」。法官認同周焯華說法,講法完全符合商業原則。
法官指,黃有龍的助手曾向蔡一鳳稱已還清皇冠的帳,蔡一鳳當時未有否認,直至在2019年後,才稱黃有龍欠錢未還,法官直言蔡一鳳的說法屬馬後炮,接納黃有龍轉給蔡一鳳的1.53億是要她轉交太陽城的說法。
就蔡一鳳在審訊中指控周焯華和太陽城捏造證據,法官指周焯華明顯是一名老練商人,太陽城未收到錢就草率發出解除債務契據對公司並無益處。法官裁定蔡一鳳非誠實證人,所謂兩份協議並不存在,駁回其申索,並下令蔡一鳳須支付訴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