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博詐騙案賭客供稱損失千萬 中介牌主出租牌照月收5萬遭走數

東博詐騙案賭客供稱損失千萬 中介牌主出租牌照月收5萬遭走數
東博巨額詐騙案於澳門初級法院續審。(Allin圖片)

澳門賭廳「櫃桶」東博巨額詐騙案續審,據澳門傳媒報導,多名受騙賭客周二(11日)出庭作供,受害人損失金額由3,000元至過千萬元不等,主要為內地人,他們聲稱存款是用於博彩,而非賺取利息。有曾經獲博彩中介牌照的證人表示,第一被告、姓史東博創辦人以每月5萬元,向其租用中介人牌照,指損失逾20萬元,當中包括三個月的牌費及碼佣。

東博巨額詐騙案「爆煲」後,共有18名受害人報稱無法取回存款,涉及金額超過2,770萬港元,而案中的第一被告、姓史內地商人目前涉嫌捲款潛逃。報導續指,法庭傳召首23名證人,當中有11人缺席,多名受害的賭客上庭作證,指存錢到東博的戶口博彩並賺取碼佣,稱東博給予的碼佣率約1.1%至1.25%,有人因碼佣吸引而存款,指存款沒有利息收取,否認涉及投資。

部分證人表示已輸光戶口的賭資,但仍涉及數萬至十多萬元的碼佣;另有多名證人指存款不久後東博倒閉,損失金額在20萬至過千萬元,均要求賠償。有損失逾1,200萬元存款的姓陳賭客表示,由於在太陽城戶口的錢難以帶回內地,才於東博開戶存款。

另有一名姓李東博前員工表示,自己在東博存了500萬元,是經第二被告、姓林副總裁介紹存款收息,每月可賺取5萬元利息,但否認是入股東博。她指自己與姓林副總裁原是太陽城前員工,後經對方介紹到東博市場部工作,因相信第二被告才存款到東博,又指東博的運作和貴賓廳沒有分別,不清楚為何會倒閉,聽聞第一被告已潛逃,要求賠償約500萬元。

另有持中介牌的姓黃證人曾存款100萬到東博,最終損失逾17萬港元,當中有數萬元是碼佣,同樣要求賠償。另一名去年已不獲發博彩中介牌照的姓黃證人表示,第一被告向其公司租牌照,強調當時在律師樓簽署文件,寫明東博只可經營,不能存錢。他又指是透過博企的人介紹認識第一被告,但不了解東博運作,亦不清楚有否非法集資。他於2021年9月發現有人提不到錢而感到不妥當,故通知東博所在的博企,隨即東博就結業。他指共損失20多萬元,當中包括三個月的牌費,即每月牌費5萬元,以及東博開戶賺取的碼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