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博巨額詐騙案開審姓史創辦人潛逃缺席聆訊 兩高層否認指控

東博巨額詐騙案開審姓史創辦人潛逃缺席聆訊 兩高層否認指控
賭廳「櫃桶」東博集團巨額詐騙案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Allin圖片)

去年3月司警破獲的賭廳「櫃桶」巨額詐騙案,據澳門傳媒報導,已於本周三(5日)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涉事的「櫃桶」正是於疫情期間營運的「東博集團」,案中第一被告、集團創辦人姓史內地商人缺席審訊;另外兩名被告、集團姓陳營運總監及姓林副總裁,則否認有份詐騙,聲稱不知東博有集資,又指入職時知悉東博是「櫃桶」,沒有博彩中介牌照,且不可以集資,但運作方式和貴賓廳無分別;案件將於下周三(12日)繼續審理。

東博的「櫃桶」由2019年10月開始營運,至2021年9月29日停止運作,司警公佈案情時指,東博利用「貴賓廳」名義向200人吸納存款,總金額高達2.87億港元,有18名受害人因無法取回存款報案,聲稱合共損失超過2,770萬港元。

報導續指,三名被告依次分別姓史、姓林及姓陳,被控逾20項詐騙罪,但沒有涉及犯罪集團罪,除姓史被告仍然在逃,姓林及姓陳被告沒有被羈押。兩人昨在庭上均否認指控,聲稱不知東博集資的事情,又指入職已知東博是「櫃桶」,但運作方式和貴賓廳一樣;兩個分別位於銀河及新濠天地的「櫃桶」共有逾100多名員工,他們的工作內容與一般貴賓廳無異,而東博結業時只剩100多萬元。

姓林被告表示,未入職東博時,已是姓史被告的司機、疊碼;入職後負責帶客人博彩,案中受害人全非他的客人,他自己也存了80多萬元在東博戶口。姓陳被告則指自己負責辦公室管理、後勤、招聘等事宜,不接觸客人。

東博被指以高息吸存,姓林被告否認,但指公司曾計劃「招股」,並由老闆姓史被告負責,公司收入來自「殺數」,而姓史被告有權動用賭客的錢,但他並不清楚有否動用過。姓陳被告則表示,曾聽同事提過東博有派息優惠,但不是其負責範圍。兩人均表示,不清楚姓史被告是否夾帶私逃,姓陳被告指,東博存在虧損情況,疫情期間沒有客人,認為東博單靠集資可能短時間已「玩完」,但疫情期間仍然運作,不覺得公司有問題。姓林被告則指,東博結業很突然,事後從卷宗資料知悉,是租牌照給姓史被告的人通知賭場要求東博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