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前曾任職澳門某賭廳後從商的女子,涉嫌遊說兩名賭廳前同事在內地投資入股做飲食生意,先後共騙取60萬港元。澳門司警接報調查拘捕涉案女子,有人拒絕合作,司警正追查騙款的下落。
被捕澳門女商人姓黃,38歲,涉相當巨額信任之濫用送檢處理。案中兩名女事主均34歲,澳門居民,姓莊女事主現任職地產中介;姓賴女事主則無業。涉案黃女跟兩名女事主曾是澳門某賭廳同事,黃女後來離職從商,卻仍然和兩人保持聯絡。
案情指,涉案黃女於2019年離職返回內地開日本拉麵店及燒味店,2020年回澳後,知道莊賴兩人因不同理由各自離職,遂遊說一同在內地合資開「餐飲公司」,實行自己當老闆,兩名女事主於是各出資30萬元入股三成。黃女其後再在內地收購五間燒味店,並再遊說兩人加碼注資,但兩人拒絕,黃女其後以餐飲公司蝕本為由,拒向她們提供財務表及分紅,只透過當中蝕本17萬元人民幣,黃女及後更失聯。兩名女事主人於今年2月19日報警追究,報稱損失合共60萬港元。
司警經調查鎖定涉案黃女的疑犯身份,本月26日傳召黃女到司警局問話,疑人只承認收取兩人60萬港元,並用作投資餐飲項目中,令兩人蝕本超過17萬人民幣,卻無法交代剩下40萬港元去向。由於疑人拒絕合作,司警現階段正追查騙款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