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總監任控方證人指賭底面公司屬太陽城 遭辯方質問認斷估

會計總監任控方證人指賭底面公司屬太陽城 遭辯方質問認斷估
周焯華案傳召兩名控方證人、前太陽城會計部總監出庭作證。(Allin圖片)

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不法賭博的案件今天(29日)續審,並首次傳召兩名控方證人、前太陽城會計部總監出庭作證,葉少玲指出,其按上級要求協助第五嫌犯張志堅的兩間賭底面公司,處理出糧事宜,並指會在太陽城帳房提取現金,或以太陽城博彩中介一人公司開支票的形式,出糧予兩間賭底面公司的員工,不過款項每月都會返還「清零」;另一證人劉翠沂認為賭底面公司「主太營」屬太陽城,代表周焯華亦有份,但在周焯華的代表律師梁永本追問下,劉翠沂承認無文件或任何證據可證明,但她記憶中賭底面公司是屬於太陽城和周焯華。其後周焯華透過律師再問證人時,證人則改口指認為太陽城是「主太營」股東是「斷估」。案件將在明早(30日)續審。

庭上展示有關賭底面公司「志堅群」的群組內容,曾協助張志堅的「天貿易行」及「天象」處理月結數的劉翠沂在群組表示:「華哥通知,3月開始停止派存款回饋」、張志堅回覆指「睇下幾時老細會開聲,要減人定係停呀唔做。」主任檢察官黎裕豪問及對話中的「華哥」及「老闆」是誰?劉翠沂指是周焯華。

當黎裕豪問「主太營」誰屬時,劉翠沂曾一度猶豫沒作回應,黎裕豪提醒不要隱瞞,否則須負刑事責任時,劉翠沂供稱是屬於太陽城;被問到周焯華是否有份,劉回答「是」。她又指出,「營運公司」包括「主太營」、「新小李組」及「博濠」。這些公司的盈利會存在太陽城的「營運卡」和「營運儲備卡」戶口,營運卡是負責交收,而「營運儲備卡」則放入盈餘。

周焯華的代表律師梁永本追問劉翠沂,指庭上無任何文件顯示「主太營」屬太陽城和周焯華,問她根據甚麼證據認為「主太營」是周焯華有份。劉翠沂回應時承認,無文件可以證明,但一直以來記憶都是賭底面公司屬於太陽城和周焯華。

此外,控方出示文件,提及環球E城的分成佔比,太陽城佔50%、Richard(即環球E城老闆楊聖展)佔30%、20%是公司(UE集團)儲備。劉翠沂表示知悉。不過在梁永本追問下,劉翠沂指有關佔比是「聽番來」,但不記得是哪裡聽來,又指在太陽城的電腦中,同時存在太陽城及環球E城的數據系統,會計部都可以開啟有關系統。最後,周焯華透過梁永本問劉翠沂,太陽城高層和周焯華有沒有參與過月結工作?儲備卡有沒有作出任何分紅給太陽城股東或周焯華?劉翠沂答「沒有」。此外,被問到太陽城是主太營股東這一說法是否「斷估」?劉則回答「是」。

另一名會計部總監葉少玲出庭作供時表示,自己其中一部分的工作,是按上級要求協助「天貿易行」及「天象」處理員工出糧及排更表。她主要是透過太陽城博彩中介一人有限公司及太陽城帳房出糧予賭底面公司的員工,又指開支票是由第8嫌犯、前太陽城財務總監王柏齡簽名,而張志堅則會每月給她幾千至1萬元「貼士」,作為太陽城以外工作的報酬。她又提到,「天貿易行」及「天象」的前身就是「營運部」,2009年起已由她處理出糧事宜。

周焯華主動向法官要求向葉少玲提問,不過法官盧映霞表示只能透過律師發問,隨後梁永本代周焯華向葉少玲提出4個問題:「你做出糧工作,是幫太陽城還是幫張志堅做?」葉少玲答:「天貿是幫張志堅。」梁永本續問:「太陽城會否支付賭底面公司員工薪金?」葉少玲答:「出數後有返還會計部,可以說沒有支付。」梁永本又問:「為張志堅工作並得到額外報酬,周焯華是否知道?」葉少玲答:「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梁永本最後問:「有沒有見過公司有一部電腦,同時有環球E城及太陽城的系統?」葉少玲答:「有聽劉翠沂說過,但自己沒有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