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傳出佳景集團(703)從4月1日起,會以「佳景集團代金券」支付供應商貨款、服務或工程承包合約當中的2%金額,直至另行通知為止,引發社會熱話。有中小企代表認為,有關事件只屬個別公司商業決定,在澳門並不常見;又認為買賣雙方均有自主權,只要在不違法的情況下便可。
對於有傳佳景出「奇招」支付部分貨款,倘屬實可謂開創先例,市場會否憂慮日後引起連鎖反應?澳門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理事長馮健富接受Allin訪問時表示,從網上也得知有關事件,但相信這是個別公司的商業決定行為,又認為這是買賣雙方經協商後所同意的合作關係,至於合作關係如何釐定相信在合同中會有列明。他又指,以代金券找數、或是以貨換貨的合作方式,過往在澳門幾乎未曾見過,故亦相信不會有太多公司仿效;但至於為何佳景會有此做法,他則回應指不作個別評論。
馮健富續稱,始終企業之間用甚麼方式作交易是有他們的自由,只要在雙方願意而又合法的情況下便可;但若然當中是有取巧成分、甚至是不老實的行為,相信作為消費者或是買方亦會作出適當選擇。他重申,公司以甚麼條件進行銷售是有其自由,供應商亦有權選擇是否合作,當中不存在強迫成分,雙方都有自主權。他認為若然雙方都可接受相關「找數」方式,亦未嘗是一件壞事,只要不存在違法情況便可。
然而代金券所涉數量大,會否擔心轉嫁到員工身上甚至影響出糧?馮健富回應稱,若然有員工受到影響,而又認為是不公平,可向澳門勞工局進行查詢或求助;他又舉例指,就如現時疫下不少公司都有放無薪假的情況般,都是僱主與僱員協商下所同意的,若然僱員認為不公,相信政府有關部門可協助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