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煉涉四罪羈押候審 包括領導黑社會組織最高可囚15年

陳榮煉涉四罪羈押候審 包括領導黑社會組織最高可囚15年
澳門檢察院指有強烈迹象顯示陳榮煉涉嫌觸犯多條罪名,其中更被控涉執行黑社會組織的領導或指揮職務罪,最高可判囚15年。

去年11月的周焯華案,揭發澳門貴賓廳業內存在眾多非法賭博和洗黑錢行犯罪行為,包括周焯華在內太陽城體系共11人被捕。惟案件並未因此終結,於農曆新年前夕,德晉話事人陳榮煉等4人相繼涉案被捕。據澳門檢察院日前公佈初步偵查結果,指有強烈迹象顯示陳榮煉涉嫌觸犯多條罪名,其中更被控涉執行黑社會組織的領導或指揮職務罪,單計該罪最高便可判囚15年。

最新4名涉案被捕人士據悉包括陳榮煉、瀛海集團(8668)主席蔡偉振、德晉周姓財務總監及陳姓財務副總監。檢察院表示,經初步偵查,有強烈迹象顯示首名陳姓嫌犯涉嫌觸犯《有組織犯罪法》的「執行黑社會組織的領導或指揮職務罪」,該罪最高可處15年徒刑;《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中的「清洗黑錢罪」,最高可處8年徒刑;《不法賭博》的「不法經營賭博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以及同部法律的「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

蔡偉振涉嫌觸犯《刑法典》的「違令罪」,周姓疑犯和另外一名陳姓疑犯則涉嫌觸犯《刑法典》的「袒護他人罪」。同時不排除該3名疑犯尚可能涉嫌觸犯案中提及的有組織犯罪等犯罪行為。

檢察院稱,經對案中4名疑犯進行訊問,考慮相關犯罪對澳門社會秩序和博彩業的穩健發展帶來負面影響的嚴重性質,為防範疑犯逃脫和影響本案的後續偵查,刑事起訴法庭接受承辦檢察官的建議,對案中首名陳姓疑犯採用羈押強制措施,並對其餘3名疑犯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強制措施。

連同今次緝獲的4名疑犯在內,周焯華案至今共拘捕15名嫌犯,當中6人被羈押,其餘9名疑犯分別被採取其他相應的強制措施。檢察院稱將依法跟進案件的後續偵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