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商務活動為名賭錢為實 從化檢察搗跨境網博集團涉賭資2.5億

組商務活動為名賭錢為實 從化檢察搗跨境網博集團涉賭資2.5億
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披露一宗以商業活動為名的跨境網博案。(內地最高檢院圖片)

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披露一宗以商業活動為名,招攬內地公民參賭為實的跨境網博案。據辦案檢察官披露,涉案跨境網路賭博集團以組織高爾夫球運動為名,採取「遊住賭」一體化的經營模式,組織內地公民出境賭博,甚至在新冠疫情爆發後,因實體賭場經營慘淡,進行「轉型升級」發展網絡賭博,發展51名內地股東代理和代理,涉案賭資高達2.5億元人民幣。目前,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檢察院已對62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

犯罪團體以東南亞某國邊境口岸上,一家名為「好彩」(化名)的酒店為依託,面向內地公民承接各類跨境「商務活動」。辦案檢察官表示,雖然該酒店設有高爾夫球部、酒店部及娛樂部等部門,但實際上核心部門也是唯一的盈利部門,只有娛樂部,而該賭場的「洗碼」人員亦大多為內地公民。

據調查,吳某等人以內地經濟實力雄厚的民營企業家、個體工商戶、企業高層為目標,通過商務合作、熟人介紹等方式聯系上,假借開展高爾夫球運動等「商務活動」的名義,吸引入住其賭場所在的酒店,然後採取「遊住賭」一體化的經營模式引誘參賭。

此外,為配合開展「高爾夫球運動」,酒店還在廣西設立接待處和辦事處,接待處配合酒店組織、拉攏內地潛在「優質客戶」前往酒店,辦事處則專門負責與該國駐本地辦事處的工作人員打交道,並安排專人為賭場客戶辦理簽證手續,為賭場經營提供便利。

而受新冠疫情所累,內地出境人員驟減,該賭場實體業務慘淡,於是進行「轉型升級」,大力發展網絡賭場。為保證賭場網站的隱蔽性,網站代理僅發展信得過且有經濟實力的熟人作為下級代理、會員,這些人再充分利用個人的社會關係,極力物色、發展其他信得過且經濟實力雄厚的下級熟人為代理、會員,甚至拉攏親屬參與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