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澳門治安警員及其妻子日前涉嫌詐騙兩名本地男子1,000萬港元現金籌碼案,經警方初步偵查,兩疑犯均以兌現籌碼為藉口,誘使他人上當受騙且涉案款項相當巨大,有關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11條第4款a項結合第196條b項規定及處罰的「詐騙罪」,一經定罪,依法可判處10年徒刑;此外,男疑犯作為公務人員,其知法犯法的相關情節,亦可能構成衡量其犯罪過錯程度的重要因素,為防止逃離澳門,兩名疑犯已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檢察院指出,澳門近期先後發生多宗以協助他人,將籌碼兌換現金的同類詐騙案件。檢察院將持續關注,並提醒市民小心謹慎,以免招致財產損失。
經對兩名疑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案件的嚴重性質及惡劣情節,為防止兩名疑犯逃離澳門、繼續進行相關犯罪活動以及擾亂公共秩序,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已命令對兩名疑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案件將適時送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