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賭場荷官監守自盜被捕﹗中年女荷官疑當值期間出蠱惑,最少三次在賭枱珠盤偷走7萬港元現金籌碼,透過扮整理衣領手法,以秒速將籌碼放入衣領,待休假時違反賭場工餘禁足令再到另一賭場兌換現金,花光後被澳門司警拘捕,局方正追查贓款的下落。
被捕女荷官姓何,54歲,澳門居民,於2015年4月入職;涉公務上之侵佔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司警日前接獲路氹一間賭場報案,指較早前檢查發現其中一張賭枱的珠盤,少了一枚面值5萬港元的現金籌碼,懷疑是當值女荷官所為。警方其後翻查賭場監控,發現涉案姓何女荷官當值時神情有異,期間曾伸手到珠盤偷走一枚5萬元籌碼,再扮整理衣領將籌碼攝入衣領內。經分析鎖定犯罪女荷官身份,待下班時安排保安將其截停,再轉交司警跟進,行動中起回5萬元籌碼。
經盤問,疑人承認犯案,並供稱自6月上旬開始,還曾兩度以相同手法犯案,共偷走兩枚面值1萬元的籌碼。每次得手都趁休假時到另一賭場兌換現金,贓款已花光。
涉及澳門賭場員工、俗稱「賭場工餘禁足令」的《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例,於去年12月27日生效。法例規定,在睹場內負責賭枱、博彩機、櫃台、公關、餐飲、清潔、保安及監察領域等工作的員工,工餘時間禁止進入賭場,違者可被罰款最高1萬澳門元及沒收博彩所贏彩金。
然而,有業內人士認為,法例雖有一定阻嚇作用,但執行方面卻相當困難,且法例的罰則亦並不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