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中級法院在一宗司法上訴案中,裁定博監局須向上訴人提供博彩中介人名單。案中律師向博監局要求提供於其中一間博企登記的所有博彩中介人名單,以便準備有可能的法律訴訟,由於一直未獲回覆,案中律師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但被駁回。上訴人不服向中院提司法裁判上訴,今獲裁定上訴理由成立,並命令博監局須在10天內向案中律師提供所申請的資料。
中級法院合議庭在上訴案中指出,根據開放行政原則,私人有權查閱行政檔案和紀錄。案件的關鍵是申請的資料是否具有保留性或機密性。按照有關博彩中介業務資質的行政法規規定,博監局每年均須公布博彩中介人名單,可見名單並不具機密性質;中院又認為公開在某一博企登記的博彩中介人名單,亦不會暴露這一博企的真正市場分額或損害業務額,不會影響博企股價。
中級法院合議庭又指出,博彩承批公司有法定義務確保各博彩中介人的經營活動,同時公眾也有權知悉特定賭場內有甚麼博彩中介人活動。